辽宁工业大学学生上体育课的相关规定
2010-05-09 12:22  

 

 

辽宁工业大学学生上体育课的相关规定

一、课程性质:体育课程是大学生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通过合理的体育教育和科学的体育锻炼过程,达到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和提高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大学生获得毕业的条件之一。

二、课程设置:

(一)必修体育选项课:

1、在大学一、二年级开设体育必修选项课,每学期32学时,一学分(四个学期共计128学时、4学分)每学年网上选课一次,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选择自己喜欢的课程。

2、在研究生入学第一学期开设体育必修课,30学时,一学分。

 (二) 体育选修课:对大学三、四年级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每学期16学时,一学分(选修学分),选修课视学生选课情况确定开课。

(三)体育保健课:在大学一、二年级针对部分病、残、弱及个别特殊群体学生,开设以康复和保健为主的体育保健课,每学期32学时,一学分(四个学期共计128学分、4学分),学生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本人申请,学生所在院系、体育部审核后,编入保健班。

(四)运动训练课:针对部分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开设的专项运动训练课,根据学生申请,体育部考核后,编入专项运动的训练班。

(五)课外体育辅导课:

在大学一、二年级学生中开设课外体育辅导课,每学期8学时,由任课体育教师组织实施。

(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年测试一次,测试成绩在良好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毕业时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不能毕业,按肄业处理。

三、课程内容设置

根据现有场地设施情况开设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田径、健美操、体育舞蹈、武术、跆拳道、体育保健课等。

四、学生上体育课的基本要求:

(一)选课:

1、选课本着学生自愿选择上课内容的原则进行。

2、大学一、二年级学生每学年选课一次。

3、选课方式为计算机网上选课。

4、计算机网上选课分预选与退、补选,预选成功不等于选课成功,学生要时刻关注退、补选情况,以确定选课是否成功(详情见教务处选课说明)。

5、正式教学开始一周内确认选课内容(特殊情况可作适当微调),正式教学开始一周以后任何情况均不得调整选课内容。

6、正式教学开始一周内,未确认选课内容者,取消本学年上体育课的资格,进入重修。

7、选课确认后,学生必须按所选课程上课。

(二)上课

1、学生必须按选定课程上课,禁止窜课,擅自窜课者,取消当学期体育课成绩,按重修处理。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着运动装、运动鞋,且不得佩戴有碍身体活动及安全的物、饰品。违反者按旷课处理。

3、学生上体育课须服从教师安排,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4、学生上体育课须爱护体育场馆环境和器材,损坏及丢失器材,要按价赔偿。

5、学生上课期间有特殊情况(如女生例假期、轻微运动损伤)可申请见习,但须服从教师安排。

(三)考试:

1、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地点按照要求进行考试。

2、学生参加考试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学生卡、身份证),否则禁止考试。

3、无正常手续未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不得参加补考,直接进入重修。

(四)补考

1、学生考试不及格需参加补考,补考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三周,周三下午进行。

2、补考需提供身份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补考。

3、补考不及格者需参加重修。

4、学生不按时参加补考,将视为旷考,按重修处理。

(五)缓考:

1、学生因病及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正常考试,需到所在院系、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与补考学生一起参加考试。

2、缓考手续应在正常考试结束前办理,并于正常考试结束前将缓考手续交任课教师备案。

3、缓考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提供缓考手续,否则不予考试。

(六)重修:

1、凡重修体育课学生需办理相关手续,并编入原教学班学习和考试。

流程如下:申请重修的学生需办理网上选课——到财务处上交重修费用——持“选课单”或“重修缴费单”到体育部注册——由体育部出具证明——到任课教师处登记入班。

2、重修学生注册后可申请免听,直接参加期末考试。

3、重修学生考试时须持相关手续(选课单或缴费单)及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七)请假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学生请假须持有效证明,病假须有医院诊断,事假须有院系出具的请假条。

3、凡未经请假无故不上课者按旷课处理。

4、每学期旷课三次(含早操),取消考试资格,按重修处理。

5、每学期累计缺课(旷课、病假、事假)1/3者,取消考试资格,按重修处理。

(八)体育保健课

1、学校为病、残、弱学生开设以康复为主的体育保健课。

2、凡患有先天性疾病和不能从事剧烈运动的学生需上保健课。

3、由于意外运动损伤,开放性创伤与意外事故造成暂时不能参加剧烈运动者,可申请缓修,但不在上保健课范畴。

4、申请上保健课具体流程:

学生本人申请(书面)→医院相关证明→院(系)同意→体育部备案→进入保健课堂。

5、保健课学生体育成绩按“及格”和“不及格”评定。

6、凡隐瞒病情不参加保健课的学生,发生一切意外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九)体育理论课:

1、学校开设体育理论课。

2、体育理论课的开设形式为一、三学期为理论课,每学期2学时。二、四学期为体育理论考试,成绩按比重记入当学期体育课成绩。

3、专项体育理论不单独开设,由任课教师随堂讲解。

4、体育理论课教学要求与其它课相同。

本规定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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