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体育课考试与成绩管理办法
2010-05-09 12:24  

 

 

辽宁工业大学体育课考试与成绩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加强学生体育课考试与成绩管理工作,根据《辽宁工业大学公共体育课教学计划》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课考试

期末考试:

(一)考试时间:每学期期末体育考试安排在教学的第13、14两周进行。

(二)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分一、三学期内容和二、四学期内容具体如下

各学期成绩考核的内容、比例与学分

学  期

考核内容与比例

学  分

第一学期

第三学期

1.身体素质测验(男生1000M;女生800M)  (30%)

2.专项技术考试                          (40%)

3.平时成绩考核                          (30%)

1

1

第二学期

第四学期

1.特色项目达标(太极拳套路演练)         (30%)

2.专项技术考试                          (40%)

3.体育理论考试                          (10%)

4.平时成绩考核                          (20%)

1

1

(三)考试办法:

1、第一、三学期,体育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考试。

2、第二、四学期,体育专项技术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特色项目达标(太极拳套路演练)实行教考分离。

3、第二、四学期,进行体育理论课考试,由体育部统一组织体育理论进行。

补考、缓考:

(一)补、缓考时间:补考及缓考安排在每学期初进行,时间安排在教学第3周周三下午3.00—4.00。

(二)补、缓考人员:1、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2、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

(三)补、缓考内容:

第一、三学期的补、缓考考试内容为专项技术考试,补、缓考学生专项技术考核达30分以上者,当学期体育课成绩记60分。

第二、四学期的补、缓考考试内容为特色项目达标(太极拳套路演练)补、缓考学生考试合格者,当学期体育课成绩记60分。

(四)补、缓考办法

第一、三学期,体育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考试。

第二、四学期,由体育部组织考核小组统一进行考试。

重修考试:

(一)重修考试时间:

重修学生的考试时间与所选的专项教学班的考试时间相同。

(一)  重修考试内容:

第一、三学期的重修内容为专项技术考试,重修学生专项技术考核达30分以上者,当学期体育课成绩记79分。

第二、四学期的重修内容为特色项目达标(太极拳套路演练,重修学生考核合格者),当学期体育课成绩记79分。

(三)重修考试办法:

重修学生在办理完重修手续后可参加重修考试。考试办法与专项教学班考试办法相同

二、体育课成绩核定与管理

体育课成绩核定

(一)期末成绩核定办法

1、体育课成绩分为一、三学期体育课成绩和二、四学期体育课成绩。

2、一、三学期体育课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二、四学期体育课成绩由平时成绩、体育理论课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体育理论课成绩占总成绩的10%,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体育理论课成绩核定办法

体育理论考试形式为开卷,试卷满分100分,以实际得分的10%计入期末总成绩。

(三)平时成绩核定办法

1、学生上课及课外辅导课中,无故旷课一次扣5分。

2、学生上课及课外辅导课中,有病、事假现象的,一次扣2分。

3、学生平时上课累计缺勤达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该学期考试资格,直接参加重修。

4、学生上课及课外辅导课中,累计旷课三次者,取消该学期考试资格,直接参加重修。

5、学生正常参加实习,平时成绩不扣分。

体育课成绩管理

(一)期末体育成绩

1、期末体育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登录。

2、成绩登录后,按教学班打印成绩报告单一式两份,交教研室审核后报系办公室。

3、系办公室负责对成绩单审核、装订与保管。

(二)、补、缓考成绩

1、第一、三学期的补、缓考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登录并打印成绩报告单一式两份。

2、任课教师要将打印的成绩报告单及补、缓考原始成绩单上交教研室审核后报系办公室。

3、系办公室负责对补、缓考成绩审核、装订与保管。

4、第二、四学期的补、缓考成绩由体育部组织的考核小组负责登录。

5、考核小组负责将打印成绩报告单一式两份。及补、缓考原始成绩单上交系办公室。

6、系办公室负责对补、缓考成绩审核、装订与保管。

(三)、重修考试成绩

1、重修学生的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登录。

2、任课教师要将重修学生的重修手续(缴费收据)及重修成绩报告单交系办公室。

3、系办公室负责对重修考成绩审核、装订与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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