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体育部教师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学校由单一学科向综合性大学转变的需要,根据辽宁工业大学科研任务指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标要求:
1、教授
每年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二篇,第一作者、或横向科研经费进款额2000元、或核心期刊一篇。
2、副教授
每年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二篇,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各一篇、或横向科研经费进款额1500元、或核心期刊一篇。
3、讲师
每年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横向科研经费进款额1000元。
4、助教
每年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作者前三位。
二、奖励办法
1、 获国家级课题立项,奖励人民币2000元
2、 获省级科研课题,奖励人民币1000元
3、 获校级重点课题,奖励人民币500元
4、 获校级一般课题,奖励人民币200元
5、 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补贴版面费600
6、 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 补贴版面费100
7、 教师参加本学科学术会议,经体育部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部酌情给于适当补贴。
三、惩罚办法
1、未按时完成额定科研任务者,取消本年度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
2、连续两年未完成科研任务者,度底考核取消评优资格,且岗位津贴按降一档发放。(期限为一年)
说明:1、科研课题及论文发表级别认定,以科技处审核为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