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学安全工作预案
2010-04-16 14:33  

 

体育教学安全工作预案

科学的体育锻炼能给学生带来精神的愉悦、身心的健康和意志顽强。如果在运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特别是重大人身事故,将会给学生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终身痛苦,对教风、学风、学校声誉和体育运动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为防患于未然,必须加强教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加强对教师、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肃教学纪律、完善安全措施,努力做到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伤害事故,杜绝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制订以下规定:

一、教师应加强和提高对体育运动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一定要把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写进教案中。

二、开学初和每次课都要根据本门课程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知道本门课哪些地方容易出现伤害事故、如何避免发生、出现后如何处理等。

三、教学课和训练课等体育练习前都要认真做好一般准备活动和专项准备活动,使身体各部位都能适应教学负荷的要求。

四、教师应认真备好课,按教育规律、教学规律、运动技能形成规律和运动生理规律,进行科学安排和精心组织。上课前要认真检查场地和器材,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教研室及场地管理人员提出解决。

五、学生上课必须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指导,严禁做教师规定外的运动,严禁乱拿器材,严禁在课上同学间嬉戏、打闹、撕抓及力所不及的动作。学生上体育课要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按正确的练习方法和技术动作进行练习,练习时要“瞻前顾后”,不要随心所欲、自作主张。

六、教师授课时,应对学生提出教学要求和上课纪律要求,学生可以做什么动作和不允许做什么动作,允许在什么范围活动和不允许在什么范围活动,允许拿什么器材和不允许拿什么器材,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有些项目要认真做好保护动作。学生应提高对安全上课意义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自我控制的能力,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参与对抗竞争激烈的运动时,要按规则执行,服从裁判和教师指导,有可能造成自己或对方伤害的动作坚决不做。教师在授课时严防班级与班级之间的伤害。

七、体育场馆管理人员(或者器材管理员)应经常检查上课用的场地、设施器材,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整,把易出现伤害事故的隐患在上课前解决。

八、有些运动场地要有明显的安全线,如田径场地、球类场地等,禁止车辆和闲杂人员随便出入。

九、大型比赛场馆是安全管理的重点,须设立安全管理责任人。

十、发生伤害事故,教师应及时处理和急救,如发生重大事故,一定要找就近的老师参与解决,保护现场,如果有必要应立即将学生送往医院或呼110、120提供援助,并及时向体育部汇报,善后要详细填写伤害事故书面报告,附“善后处理表”。

十一、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体育部领导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教学伤害事故分为一般伤害事故和重大伤害事故。一般伤害事故指:擦伤、挫伤、扭伤、轻度摔伤。重大伤害事故指:骨折、休克、严重脑振荡、颈腰椎骨折、脱位、大出血、溺水、死亡。)

十二、教师、学生和场地管理人员在体育教学和运动竞赛过程中违反上述要求,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体育部

2008年8月7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