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年度考核细则
2010-05-09 12:15  

 

 

体育部年度考核细则

(试行)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全面提高体育教育质量,进一步规范体育教学和科研管理,提高教学和科研管理水平。根据《体育部体育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分为六个方面,考核总分为100分 。

(一) 教学工作:

考核内容:以《体育部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及《体育部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体育部体育成绩质量监控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为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权重为40分 。

(二)科研工作:

考核内容:依据《辽宁工业大学体育部教师科研工作管理办法》。权重为20分 。

(三)日常工作:

考核内容:以周三例会、大型集体活动、教研活动三部分,参与度(情况)为考核内容。权重为20分 。

(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考核内容:以完成体测工作任务情况为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权重10分 。

(五)获奖情况:

考核内容:以获奖证书为准进行考核。权重5分 。

(六)训练竞赛工作:

考核内容:以辽宁工学院体育代表队组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进行考核。权重5分 。

二、考核办法:

(一)教学工作

1、考核办法:教学考核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质量占70%;体育成绩管理占30%  两部分进行考核。

各检查小组依据规定,将检查情况及各项检查内容所占的比例分数,进行汇总,

评定教学考核总分数。

2、教学奖励办法

在完成教学基本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加分。

(1)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加分

1)、获校级精品课立项者   主持人:5分   参与者: 2分

2)、获校级优质课者       一等奖:1分  二等奖: 0.7分  三等奖:0.5分

3)、获校级多媒体课件制作立项者        立项人: 3分

4)、获校级教师讲课大赛二等奖以上者               0.5分

5)、获校级教学经验交流二等奖以上者               0.5分

(2)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加分

1)、省级精品课立项者            主持人: 10分   参与者:  4分

2)、获省级优质课者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3)、获省级多媒体课件制作立项者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3、处罚办法

在教学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况者给与相应扣分

标准如下:

1)、完成教学工作量不满80%者      扣10分

2)、出现三级教学事故者            扣5分

3)、出现二级教学事故者            扣10分

4)、出现一级教学事故者            扣20分

5)、教学检查中无理取闹者       取消评价资格

(二)科研工作

1、考核办法

依据《辽宁工学院体育部教师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对教师完成科研任务情况进行综合汇总、评价。

2、奖励办法

(1)未承担训练任务的教师,在完成个人科研指标以外,在省级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论文一篇:加5分,并相当于完成训练任务。

(2)教师在完成个人科研指标以外,有下列情况者加分:

1)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第一作者  0.5分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第一作者  3分; 第二作者   1分

2)获校级科研立项;教改立项      0.5分

3)获省级科研立项 主持人和第一完成人  3分 ; 

第 1~~4人 1分;      第  5~~8人      0.5分

4)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编著、教材

主编10分;   副主编5分;  编委3分

5)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编著、教材

主编3分;   副主编1分;  编委0.5分

3、处罚办法

(1)科研工作未完成额定任务;但完成部分科研任务者:考核为 10分。

(2)科研工作未完成额定任务者,取消本年度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

(3)连续两年未完成科研任务者,度底考核取消评优资格,且岗位津贴按降一档发放。(期限为一年)

说明(1)科研课题及论文发表级别认定,以科技处审核为准。

(2)计算时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三)日常工作

1、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为三部分:周三例会、大型集体活动、教研活动

(1)周三例会、大型集体活动(系级以上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况者:

1)公出  正常   

2)事假 2次以上(含2次)  扣0.2分 

3)病假3次以上(含3次)   扣0.1分

4)旷工一次                 扣5分

(2)教研活动:每缺勤一次扣0.2分

(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1、考核办法:

1)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者:满分

2)缺勤一次扣1分

(五)获奖

考核办法:获市级以上奖励(政府奖)    加5分

(六)训练竞赛工作

1、考核办法:

1)  运动队项目根据课程安排设置,每队运动员不少于十人。

2)教练员择优录取,竞聘上岗。

3)教练员经费根据学校文件执行。

4)训练时间    固定时间:周三下午4.00~5.30、周六下午1.30~3.00、

               自选时间:周一或周二早晨

5)完成训练任务:满分

2、奖励办法:教练员获得竞赛成绩奖项,按照学校规定给与物质奖励。

上述六个方面考核内容的总分数,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依据。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