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体育部资料室由体育部和图书馆共同建设,体育部负责管理;
2、 教师借阅图书资料需填写借阅单,经主任签字可将资料拿出资料室;
3、 图书资料每次借阅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一次。借阅者必须按期归还,保证资料的流通周转;
4、 超期不还者,每周将按一定比例(资料定价的10%)收取滞留费;
5、 每位教师最多可同时借阅3本(张、盘)资料;
6、 特殊图书资料只可在资料室查阅,拒绝外借;
7、 体育部资料室只对体育教师开放,其他人员拒绝进入和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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