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场地使用管理规定
2010-05-09 12:18  

 

 

运动场地使用管理规定

1、  校园内的室内外体育场地是教学场所,严禁其他影响教学的活动占用。

2、  未经允许,上课时间内任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体育场馆。

3、  场地工人、室内场地值班人员应随时检查场地及设施状况,保证正常的教学使用。

4、  各院系开展活动需占用场地时,须经体育部批准,擅自使用者体育部有权令其中止活动并离开场地。

5、  任何时间未经允许任何校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场馆。

6、  课余时间体育场馆向师生开放,市内场地和网球场开放时采取有偿使用方式。

7、  在场地进行活动的教职工和学生须服从管理,爱护场地设施,保持场内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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