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2020-06-23 13:17  

体育部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9年3月修订)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的部署,加强和改进体育部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进全部理论学习的深入、持久开展,推动体育部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结合体育部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深入研究、探索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问题,努力加强体育部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领导能力,全面推进体育部的建设发展。

第二条 中心组成员由支部委员、部领导等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中心组组长由直属支部书记担任,中心组秘书由办公室主任担任。

第三条 中心组学习内容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国家大政方针为主,结合高等教育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注重研究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次集中学习原则上围绕一个专题,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条 中心组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是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具体采取学习研讨、专题讲座、观看录像和校内外考察交流等方式进行。个人自学是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身思想与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选定自学参考书目,提高理论水平和修养。

第五条 中心组学习时间原则上根据既定学习计划进行安排,如需变动和调整由组长决定,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得少于8次。如上级领导机关有重大事项、重要精神需要学习传达或其他特殊工作需要,中心组学习可以随时安排。

第六条 中心组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档案制度、通报制度和经验交流制度,做到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集中研讨有记录、学习情况有通报,经验体会有交流。

第七条 中心组成员要围绕学校和体育部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针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学习、研讨和调查,努力做到每年至少精读1本理论著作,撰写1篇调查报告、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

第八条 中心组成员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认真安排自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事先要向组长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或补交学习心得,以确保学习质量。

第九条 党支部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每年12月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听取汇报、召开中心组成员座谈会、查阅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学习用书、学习心得、学习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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