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部直属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2019年8月修订)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体育部直属党支部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为实现体育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创造良好的政治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遵循的原则
服务发展原则、依纪依法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不同分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一)固定公开
1、支部成员职责分工;
2、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它各项制度;
(二)定期公开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党员发展前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和发展工作程序等;
4、党员教育管理和活动开展情况;
5、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和活动情况;
6、党费收缴情况;
(三)随时公开
7、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基本情况;
8、党员的奖惩情况;
9、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解决情况以及群众向党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
10、党建工作创建特色情况等;
11、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根据不同内容和不同阶段工作由党支部根据需要及时公布
党务公开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进行。党务首先必须在党内公开,形式主要是党内会议、党员活动、定期通报等,如果党员对某些内容持较大异议,则应暂缓公开;党外公开主要是通过教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责任
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部成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五、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调查和了解
调查对象包括基本群众、民主党派等人员,搜集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合理化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做出解释和答复。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工作,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未尽之处,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与上级规定不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