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2020-06-23 13:09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9年8月修订)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具有重要意义。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辽宁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严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根据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当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坚持“五不开”,即:征求意见不深入的不开,谈心谈话不广泛的不开,发言提纲达不到要求的不开,参加会议的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人数的不开,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到会的不开。

根据会议主题,还可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离退休老同志列席会议。列席人数视实际情况而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者建议。

二、组织领导

    1、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是民主生活会的主持人,也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以身作则,当好标杆,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发扬民主,带头征求意见,带头谈心交心,带头分析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2、直属支部要认真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

    3、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校组织部将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三、召开时间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按照上级纪委、组织部的部署要求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次数。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在民主生活会上,每名班子成员应当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应当开诚布公指出问题,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待批评应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纷争,也不搞一团和气。民主生活会应当围绕主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分为会前准备、召开会议和整改落实。

1、会前准备

(1)确定会议主题

    上级纪委、组织部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有统一要求的,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上级纪委、组织部未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的,在认真听取上级党组织和群众意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同时,当领导班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经纪律检查、巡视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应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

(2)及时请示报告

召开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确定后,一般应提前10天向组织部和所在督导组报告。同时,分送会议参加人员。

(3)通告会议时间

    采取书面通知等形式,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主题等向本级其他班子成员、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离退休老同志、基层干部代表通报。通报时一并通报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

(4)广泛征求意见

    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辟网络专栏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涉及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向全体成员通报,并向校纪委、党委组织部门(督导组)报告;涉及干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如实反馈给本人。

(5)认真组织学习

    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确定学习内容,列出必读篇目,提供学习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应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

(6)开展谈心活动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也应当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7)撰写发言提纲

    根据会议主题和群众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个人发言提纲应当自己动手撰写,并按规定说明个人有关事项。

2.召开会议

民主生活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

(1)通报情况

    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对民主生活会之前组织学习及征求意见情况进行综合通报。

(2)个人发言

    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别进行剖析发言,开展自我剖析和批评,一般应按先班子、后成员,先主要负责同志、后班子其他成员的顺序,逐个进行发言。因故缺席的人员应当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由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指定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相互评议

    由主要领导先点评,再由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帮助。参会的上级党组织领导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一年来总体情况、民主生活会组织召开等情况进行点评,帮助提出整改和努力的方向。列席代表可以对领导班子及成员上年度问题整改、会前准备情况、结合主题剖析个人问题等方面质量效果、真实程度,实行面对面、互动式的提意见和提建议。

3.整改落实

(1)制定整改措施

    针对会前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会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以及班子成员和上级领导提出的整改方向,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执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整改方案报校纪委、组织部备案。

(2)通报会议情况

    民主生活会后,要以文件、会议、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及会后确定的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情况在干部群众中进行通报,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3)强化督促落实

    领导班子要按照整改措施进行阶段性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继续抓好整改;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的,追究责任。

(4)及时总结上报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将会议报告、会议记录和个人发言提纲等情况上报组织部。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征求意见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和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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