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再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殊荣
2017-09-11 16:06  

 

    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在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期间评选表彰了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8月27日上午在天津会见了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在此次表彰中我校又一次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这是我校继2005年江苏十运会、2009年山东十一运会和2013年辽宁十二运会获得该项荣誉后,连续第四届获得此项殊荣。群众体育先进评选表彰是群众体育领域内唯一经中央批准开展的四年一次的评比达标表彰类活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示范意义。本次评选表彰是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开展的第一次评选表彰活动,是对各地、各行业、各单位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推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进全民健身与健康中国两大国家战略的一次全面检阅,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和激励作用。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始终坚持体育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中的独特作用,始终把体育课程作为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形成了具有辽宁工业大学特色的体育课程体系,常年面向师生员工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体育竞赛活动,使全校师生的精神面貌显著增强,身体素质和健康意识不断提升,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更加浓郁。同时,发挥我校的体育资源优势,积极服务社会,大力支持地区体育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此次获得“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这将推动我校继续扎实开展群众体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体质健康水平,再接再厉,为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文:张劲松,摄影:毛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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